香港公司如何判斷海外利得
香港公司怎么判斷海外利得(OFF SHORE PROFIT)
依據(jù)香港稅務局的最新指引,判斷業(yè)務運作是否在香港進行有許多考慮因素。假如,你是一位從事國際貿易的商家,從中國采購產品賣給英國的入口商,什么是最主要的考慮因素呢?一般包括(不僅僅是)以下因素:
1、中國供應商是如何找到?
答:這個問題的首要目的是調查你公司的主要運作是否在香港。如果你的供應商是通過香港的展銷會找到的,那么對證明非本港營業(yè)來說,這是一個不利的因素。但如果你是派人從加拿大到中國尋找供應商,進行聯(lián)絡和談判的話這是一個證明海外利得的有利證據(jù)。
2、國外買家如何找到?
答:這是和第一問相類似的問題。如果你在國外客戶是通過在香港的辦公室聯(lián)系,并在香港談判的話,那么這會是不利因素。但如果你派人從香港之外取得聯(lián)絡,并在國外談判成功,那么這便是一個有利因素。
3、貨物如何出?
答:如果你將貨物直接從中國運往國外,或者經香港去國外,但在香港沒有進行任何加工使產品的價值增加,這是一個有利因素。但如果在香港經過包裝或其他加工使產品的價值增加后,再運往國外的話,這便是一個不利因素。另如果貨物經香港逗留也是個不利因素。
4、合約是在哪里簽訂的?
答:如果合約是在香港簽訂的話那么這是一個不利因素。而假如是在香港之外簽訂則是有利因素。
5、貨款是如何支付?
答:這不是一個主要的因素。因為香港政府非常歡迎任何人,尤其是國際貿易商家利用香港的金融體系來進行交易。
稅務局必須要考慮以上的因素來認定業(yè)務運作及收入是源自香港,或是屬于海外利得而無需繳稅。
另外香港的稅務是自愿主動報稅,任何稅務安排都必須事先予以安排,事后再做就是刻意瞞稅,是要承擔刑事責任的。